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 (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 (局 ),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训练局、军事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以下简称示范中心)建设与管理,提升实验教学水平和实践育人能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 (试行)》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我司将开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阶段性总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范围
本次总结工作面向全国高等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各地各校可登录高校教学实验室年度报告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网址为 http://222.27.186.55/) 查看具体名单。
二、工作流程
(一) 材料提交阶段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训练局、军事教育局,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所在高校应于 2023 年 5月 15日前登录管理系统报送阶段性总结工作联系人信息。有关高校应组织本校示范中心于6月20日前登录管理系统,在提交完成2018.2019、2020、2021(本次新增 )、2022(本次新增) 年度报告的基础上,全面梳理总结 2018 年以来的建设成果,填写提交《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阶段性总结报告 (2018-2022 年)》(部分数据根据历年年度报告内容自动生成)。
(二) 考察审核阶段
本次总结工作原则上实行属地化管理。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遂选相关领域专家组建示范中心阶段性总结工作组 (来自外省市单位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参考《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阶段性总结项目观测表》(见附件),采取资料查阅、实地调研等方式对属地内高校(含中央部门所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和地方高校)示范中心建设与运行情况进行考察。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 2023 年7月31日前登录管理系统,完成属地内示范中心阶段性总结报告审核工作,并结合考察情况填写具体评价意见; 军队院校所属示范中心由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训练局军事教育局负责考察并填写评价意见。
(三) 整改反馈阶段
有关高校应及时登录管理系统查看评价意见并组织本校示范中心进行整改,于 2023 年9月1日前在管理系统填写提交整改工作报告。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训练局军事教育局于 2023 年9月 30日前在管理系统填写提交本部门开展示范中心阶段性总结工作报告,并择优推荐典型案例。
三、其他事项
(一)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训练局、军事教育局,有关高校可在管理系统首页查看阶段性总结工作流程图及工作说明,按照要求及时完成各阶段总结工作。
(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训练局军事教育局要认真做好本地、本部门示范中心的考察和审核工作对考察和审核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
(三) 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组织本校示范中心全面、深入做好本次阶段性总结工作,对各示范中心提交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进行严格把关。
示范中心阶段性总结工作联系人: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课程教材与实验室处王繁,电话: 010-66096987。
管理系统技术支持联系人:尤婷婷、章刘成,电话15045096087、18686739927。
附件: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阶段性总结项目观测表
教育部高等教育同
2023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
附件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阶段性总结项目观测表
观测项目 | 内容及要求 |
1 | 管理与运行机制 | 1.1 高校成立示范中心建设和运行管理委员会,校级领导牵头,校内相关管理部门参加 1.2 示范中心成立教学指导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1.3 示范中心规章制度健全(含学校层面,中心内部层面) 1.4 建设并运行示范中心网站,每年按时在网站公布示范中心年度报告 1.5 公开招聘和聘任示范中心主任,报主管部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部备案 1.6 示范中心按照“××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规范命名 1.7 示范中心安全稳定运行,五年来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
2 | 教学与人才培养 | 2.1 示范中心育人理念及落实情况 2.2 示范中心实验教学体系建设情况 2.3 示范中心承担实验教学任务完成情况,五年来实验教学覆盖专业数、学生数、人时数情况 2.4 示范中心开设实验类型占比情况(综合性实验/创新创业类实验、基础实验/专业实验) 2.5 示范中心举办学科竞赛活动情况 2.6 示范中心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情况 2.7 指导学生依托示范中心获得的学习、科研成果(含论文、专利、奖项等)情况 |
3 | 教学改革与研究 | 3.1 示范中心组织团队系统开展教学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教学评估等研究情况 3.2 示范中心独立或联合国内外高校开展教学研究情况,承担国家、区域和高校教学改革项目情况 |
观测项目 | 内容及要求 |
| | 3.3 示范中心将科学前沿成果和行业产业先进技术及时转化为实验教学项目情况 3.4 示范中心参与建设实验类教材、著作、专利、软件、数据库等 |
4 | 教学条件保障 | 4.1 示范中心教学质量评价和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4.2 示范中心实验场地、仪器设备满足实验教学大纲要求以及持续改进的情况 4.3 示范中心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情况(含信息管理平台及校企、校所、校校合作开发的数字化教学资源) 4.4 示范中心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安全设施配置与使用情况 |
5 | 教学团队建设 | 5.1 示范中心实验教学团队建设情况 5.2 实验教学与理论教学队伍互通,校内师资与校外师资流动,教学、科研、技术人员兼容情况 5.3 实验教学团队年龄、职称、知识、能力结构合理性 5.4 示范中心固定人员与兼职人员的数量、结构情况 5.5 示范中心实验教学团队能力提升培训情况 |
6 | 示范引领成效 | 6.1 示范中心先进教学成果建设情况(如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等) 6.2 示范中心优秀教学资源共享情况(如成果对外开放并被其他高校应用等) 6.3 示范中心面向社会提供服务情况(如面向社会传播科学知识、提供支持服务、开展对外培训等) 6.4 示范中心跨校、跨区域、跨行业交流情况(如互派访问学者、参与开放课题、联合培养人才等) |
7 | 特色亮点与创新 | 7.1 示范中心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教学体系构建、实验教学团队建设、数字资源应用等方面的典型做法 与创新探索 |